吳鳳技術學院98學年度第2學期
學務處第7次處務會議
會議紀錄
會議名稱:98學年度第2學期學務處第7次處務會議
時 間:99年07月21日(星期三) 上午10:00
地 點:文鴻樓二樓諮商輔導中心心靈圖書閱覽室
主 席:蔡學務長守浦
出 席:江組長育漪、李組長雅芬、李主任貞宜、石組長昌益、林主任玉瓊
未 出 席:無
請 假:鄭主任迪松
列 席:無
記 錄:陳雅文
壹、 主席致詞
1.99年08月01日本校正式改名為「吳鳳科技大學」。各單位之網頁「圖示」、「文字」、「內容」
請一律修正為「吳鳳科技大學」。校徽部份請參考秘書室所發出之校務通告信。
2.請各單位同仁、工讀生留意電話接聽與應對禮儀,並請各單位主管協助督導。電話鈴響應暫時
放下手邊工作,立即接聽電話,並請注意電話應答方式。
3.依據「吳鳳技術學院教職員職務代理制度實施要點」規定,職務代理人之指定,以同單位人員
為原則:二級主管以該單位其他二級主管或該部門行政人員為職務代理人。單位主管請假時,
職務代理人應代行職務且於職務代理期間不得請(休)假。
4.請各單位於暑假期間規劃、設計99學年度單位文宣資料與各項方案活動。
5.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期學務通報將以紙本形式發行「新生特刊」,各單位投稿資料請轉寄予
學務長室彙整。
6.學輔經費支出內容須符合原編列預算項目,並應力求「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」。
7.依據98-2期末導師會議決議:責成課指組調整社團辦公室空間,以應學生社團活動所需,另,
學生使用校內場地之收費標準,請課指組與總務處協調後,提於行政會議討論。
8.責成課指組與畢聯會於99學年度協助畢業生代購「畢業證書夾」。
9.攸關「改大揭牌儀式活動」,請學務處全體同仁務必配合並請落實相關工作之推展與執行。
貳、 報告事項
報告案一:學務長室
案 由:學務處分層負責制度注意事項,提請報告。
說 明:1.為確立業務執掌,劃分權責層次,以簡化作業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本校特制定分層負責明細表,詳如附件一。各單位承辦人員處理各項業務,請依本表之規定辦理。
2.學務長得視各單位業務概況,將部份業務授權二級主管決定處理,並由二級主管負
其決定之責任。
3.如裁決事涉專業性(例如:性平案件、申訴案件、通報個案…等),請承辦人先向二
級主管報告後,由承辦人與二級主管取得初步共識或決定後續作業程序,再向學務
長或校內主管報備。
4.各單位送至學務長室之相關文件、公文、紀錄、表單、通告信(草稿)…等,除遇
特殊或緊急狀況,請各單位同仁務必先予單位主管(二級主管)審閱,各單位主管
校核後,如需修正,請同仁依據單位主管建議,修正後再送至學務長室。
決 定:1.洽悉。
2.請各單位主管於組務會議中加強宣導「分層負責制度注意事項」,以確立業務執掌、
劃分權責層次、簡化作業流程。
參、 討論事項
提案一:課指組
案 由:「吳鳳技術學院社團評鑑要點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現行業務工作執行概況,修正要點部分條文內容。
2.要點修正對照表與要點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二。
決 議:1.「吳鳳技術學院社團評鑑要點」修正後通過,修正後之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二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審議。
提案二:課指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社團外聘指導老師實施要點(草案)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為加強社團專業師資,輔導社團正向發展,特訂定本要點。
2.吳鳳科技大學學生社團外聘指導老師實施要點(草案),詳如附件三。
決 議:1.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社團外聘指導老師實施要點(草案)」修正後通過,修正後之條文
內容,詳如附件三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審議。
提案三:生輔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新生報到進住服務事項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為使新生入住本校學生宿舍作業更臻完善,特訂定相關服務事項。
2.吳鳳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新生報到進住服務事項,詳如附件四;交通動線圖,詳如附件
五。
決 議:1.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新生報到進住服務事項」修正後通過,修正後之服務事項,
詳如附件四。
2.本案請提行政會議討論。
肆、 臨時動議:無
伍、 散會:11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