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鳳科技大學99學年度第1學期
學務處第2次處務會議
會議紀錄
會議名稱:99學年度第1學期學務處第2次處務會議
時 間:99年08月25日(星期三) 上午09:00
地 點:文鴻樓1樓會議室
主 席:蔡學務長守浦
出 席:鄭主任迪松、李組長雅芬、李主任貞宜、石組長昌益、林主任玉瓊
未 出 席:無
請 假:江組長育漪(周珈斈代)、張組長耿魁(陳永泰代)、劉輔導員昆陣(丘應讚代)、黃管
理員智怡(陳雅文代)
列 席:王組長顯華、劉組長素碧
記 錄:陳雅文
壹、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:(會議紀錄內容確認無誤)。
貳、 上次會議執行情形報告:(略)。
參、 主席致詞
1.99年技專校院體育專案評鑑將於99年10月01日(星期五)實施,敬請體育室全力配合,亦感
謝體育室之辛勞。
2.99學年度第1學期「教師自行登錄學生缺曠系統」正式上線,請生輔組持續規劃相關宣導工作
,並請於開學前完成系統測試。
3.敬請衛生保健組儘速完成「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期學務通報」之請購、校稿、編排、送印…
等事宜。
4.請各單位全力配合學輔經費訪視相關前置作業,卷宗資料之彙整與製作,請依學務長室通知,
持續辦理(請詳閱學務長室通知內容)。
肆、 報告事項
報告案一:學務長室
案 由:提請報告「學生事務處職員工請假規則」。
說 明:1.本處職員工之出勤、給假等事宜,悉依「吳鳳科技大學教職員服務規則」之規定辦
理。
2.本規則所稱之職員工,包括本校編制內專任職員工、約聘僱人員、學務與輔導創新
工作專業人力。
3.相關注意事項,如列:
(1)遇本處重要活動(含:個人職司業務之重要活動與工作期程),暫停校外研習、事
假、休假及補休之申請。特殊原因(如:公假進修日、集訓帶隊或緊急之婚喪病
假等事宜),請先向學務長室報備,核可後再提出相關請假申請。
(2)同一辦公室人員,不得同時申請請假;僅編制兩位同仁之單位,仍以不同時請
假為原則。
(3)請同仁務必遵守本校上、下班及休息時間之規定,上班時間辦公室內務必至少有
一位專職人員留守(專職人員不含全職工讀生,切勿以工讀生代替之)。
4.上列規定,請各單位二級主管嚴格執行並管控之。
決 定:洽悉。
伍、 討論事項
提案一:課外活動指導組
案 由:「100年度教育部獎補助整體發展經費(資本門)申請案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據99年08月23日課指組第1次組務會議決議辦理。
2.100年度整體發展經費資本門-學輔經費,核配金額共計為700,000元整。
3.資本門經費需求教學研究及學生事務與輔導相關設備規格說明書,詳如附件一。
決 議:1.照案通過。
2.檢附設備規格說明書與會議紀錄影本,送總務處彙整、審查。
提案二:課外活動指導組
案 由:「99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實施計畫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99學年度新生始業訓練:
(1)日期:99年09月10日(星期五)
(2)時間: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。
2.新生始業輔導實施計畫,詳如附件二。
決 議:1.「新生始業輔導實施計畫」修正後通過,修正後之計畫書,如附件二。
2.本案請提行政會議報告。
提案三:生活輔導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獎懲辦法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為與本校「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要點」第二條(二)內容相符,特修正本辦法第十五條;
另,修正第十六條之法規用語。
2.辦法修正對照表與辦法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三。
決 議:1.照案通過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。
提案四:生活輔導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要點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因應本校已無五專一~三年級學生,修正本要點第六條條文。
2.要點修正對照表與要點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四。
決 議:1.照案通過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。
提案五:生活輔導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違反校規輔導要點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據業務執行現況與學生輔導概況,修正部分條文內容。
2.要點修正對照表與要點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五。
決 議:1.照案通過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。
提案六:生活輔導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實施要點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因應本校「學生宿舍住(退)宿申請實施要點」之訂定,並考量學生宿舍管理現況,
特修正部分條文內容。
2.要點修正對照表與要點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六。
決 議:責成生輔組針對第五點之「門禁與點名規定」,蒐集相關法令規章與參考資料,重新研議
、修正本實施要點。修正後之實施要點,請提於學生事務會議討論。
提案七:生活輔導組
案 由:「吳鳳科技大學寄宿校外學生輔導要點」條文修正案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據教育部98年11月20日台軍(二)字第0980200549A號函頒「推動高級中學以上
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劃」及本校業務執行現況,修正部分條文內容。
2.要點修正對照表與要點條文內容,詳如附件七。
決 議:1.照案通過。
2.本案請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。
提案八:學務長室
案 由:學輔經費訪視評量表第2次資料檢核結果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第2次資料檢核結果,詳如附件八。
2.學務處第2次處務會議決議修正之自評表,經轉寄會議紀錄電子檔,由各單位確認無
誤後,擬由學務長室據此上網填報並郵寄訪視資料。。
決 議:請各單位於99年08月27日(星期五)中午前,再次確認學輔經費訪視評量表之填報內容
與會議紀錄之決議內文。相關表單電子檔經各單位確認無誤後,擬由學務長室上網填報
訪視資料。
陸、 臨時動議:無。
柒、 散會:上午11時4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