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鳳技術學院
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務經費專責小組會議
會議記錄
會議名稱:吳鳳技術學院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務經費專責小組會議
時 間:99年01月13日(星期三) 下午16:00
地 點:文鴻樓1樓會議室
出 席:盧維新副校長、蔡守浦學務長、張正瑜教務長、蕭坤江總務長、林文江主任、王伯宙主任、蔡哲修主任、
葉翳民老師、白純菁老師、周靈山老師、高賢松老師
未 出 席:無
請 假:蔡宏榮研發長、蘇健展主任(王顯華組長代)
列 席:無
記 錄:陳雅文
壹、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:(會議紀錄內容確認無誤)。
貳、 報告事項:
報告案一:學務處
案 由:「98年度學生事務與輔導補助款暨學校配合款使用情形統計表」,提請報告。
說 明:1.本校98年度學輔經費之教育部補助款已按編列預算全數執行,學校配合款得配合學
校學期結束之時間,延用至99年1月31日止。
2.98年度學輔經費使用情形統計表,如附件一。
決 定:洽悉。
參、 討論事項:
提案一:學務處
案 由:「99年度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項目暨概算表」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1.依據98年12月01日台訓(二)字 第0980201903號函:本案應於99年02月07日
前於「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獎補助經費及訪視資訊網」填報相關資料並
下載、函報教育部審查。
2.本校99年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教育部補助款為1,829,725元,99年度學輔經
費編列之限制條件如列:
(1) 最少要5個工作目標,每個目標至少要2個工作項目。
(2) 學校所列之配合款不得低於補助款。
(4) 各項工作項目補助款經費不得超過該目標補助款50%為原則。
(5) 單一研習活動或活動經費總額不得超過補助款15%(1,829,725×15%=274,459元)。
(6) 獎勵績優導師、社團指導老師、學生幹部或績優社團經費應低於配合款20%。
3. 99年度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項目暨概算表,詳如附件二。
決 議:1.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之各項工作項目,建議應配合教育部之工作願景、目標及策略,
具體規劃本校特有之方案計畫與學生活動,以塑造具有特色之校園文化。
2.照案通過。
肆、 臨時動議:(無)。
伍、 散會:下午16時50分。